潘光旦:环境民族与制度 百家讲坛
环境、民族、制度是一个不可分的三角关系的三边。当其初,这三边并不是同时存在的。环境当然是最先存在。人类、或各个不同的种族、或后来的各个民族,原是生物在此环境中演变而成的一个结果,是后起的。人类为求自身的位育,把智能用在环境上,于是才有文化和制度;文化和制度显然是三边中最晚出的一边。不过,三边都经演出以后,它们却一贯的维持着极密切关联。最初只是环境影响人类或民族,后来民族也就影响环境。起初也只是民族影响制度,后来制度也就影响民族环境与制度之间,也有同样的情形。所谓影响,指的是形成、选择、改变、阻滞、以至于消灭一类的力量的施与和接受。而就环境与制度加诸民族的影响说,最重要的是选择。
我认为研究中国社会的变迁,包括近代与当代的蜕变在内,这三角关系是不宜一刻忘怀的。我们假定,在先秦时代,中国的环境、民族、与制度有过一个比较良好的配合,即三者相互之间,都有过良好的影响。秦汉以降,局势发生了变动。最先发生变动、或变动早已发生而到此变本加厉的是环境一边。此种变动的最初步骤大概是气象学的与地质学的,我们姑不深究,我们所能确指的是黄河流域水旱灾的频仍。不断的水灾旱灾势必在人民生活上引起变化:第一步是经济的,即生活愈来愈逼窄艰苦;第二步便不免是生物学的,即人口中间,身心品性比较适合于逼窄的经济生活的分子倾向于继续生存蕃殖,否则倾向于死亡。这便是环境对民族发生了选择的影响。二千多年来,这种选择的影响从没有间断过,并且大有江河日下的趋势。
反过来,民族对环境,却说不上发生过多大的影响。这时期的前半叶里,南方未开辟的土地还多,北方发生一次水旱饥馑,就促成一次人口的向南移殖。从此,南方的环境是逐渐的被开拓了,而北方的环境,除了开渠防河一些有限的努力而外,并没有受到人力的更有效的修正控制,而越到后来,移民的出走越多,此种修正与控制的才力就越少,而北方环境的进化就越不可问。何以故?遭遇了灾荒的人口,何以但知消极的迁避而不识积极的防杜于前,挽救于后?要答复这一部分的问题,我们就得说到文化与制度的一边了。"
北方环境的恶化本由于自然的原因,大概不是人力所能完全制止。但人力与人谋应该多少可以挽回一些造化。所谓人力人谋,只是少数人的聪明才智,和一时集合的大量劳力是不够的,事先必须有比较长期的文化的支持与制度的培养,方有积极应付的希望。此方面所需要的人力人谋,显然的牵涉到近代所称的理工的学术。先秦时代是中国一切学术萌蘗的时期,当初也还包括不少的理工的成分在内;不过,一方面可能因为道家之流对于自然主义讲得太过,一方面也可能因为儒家之流对于中庸通达的道理求得太亟,所以远在春秋战国年间,近代所称为“科学”或“理”的东西早就成为“小道”,而“技术”或“工”的东西也早就成为“贱工”。理与工,科学与技术,在中国文化与制度里,根本没有取得一个适当的位置,一个发轫的机缘,后来的发展累积自更无从说起(说详拙稿《工与中国文化》,《自由论坛》,第一卷,第一期);到今日之下,只落得,一条黄河还是像《老残游记》里所说的贴满着烂膏药的一条大腿。大腿如此,大腿以外的遍体疮痍,也就可想而知。
这便引进到文化与制度,如何追随在自然环境之后,在民族的本质上发生它那一部分的影响了。从春秋战国时候起,我们的文化生活所走的路径,最显著的,似乎始终只有上面所说的两条,一是无限制的顺适自然,二是在逼窄的经济条件之下求其所谓中庸通达。演化论讲“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理,所谓天择,初则直接凭借自然的种种势力,终则势必假手于文化的种种势力,即以文化的事物为支点而引起轩轾的生育死亡。二十年来,论者分析中国民族的品性,就其不健全的部分说,大率集中于私、愚、病、乱等几个特点,这我是同意的。我所不能同意的是,他们以此种特点为完全由于后天的养教无方,而我则以为一半由于先天的遗传不利。遗传的不利就是选择的结果。在饥馑荐臻的自然环境里,只有先天有更多的私、愚、病、乱的倾向的人才适于生存一一是第一步,是所谓自然选择;极端顺适自然或将就自然的人生观又助纣为虐似的推进这种趋势一一是第二步,是所谓文化选择,呼之为假手于文化的自然选择,亦无不可。这都是属于上文所称第一条路径的话。自然本有维持平庸分子的生育蕃殖的倾向,因为在寻常的环境里,越是此类分子越能够作多方面的消极的敷衍应付,越是适于生存一一这又是第一步的自然选择;中庸通达的人生观,特别是久经误解为“不偏不易”的中庸论,又在这一方面成为一股推波助澜的很大的力量一一这又是第二步的文化选择。这是属于第二条途径的话。总之,由选择而来的私、愚、病、乱等特点,以及一般身心能力的平庸,不能不说是二千余年来民族所以适于生存的最大原因。但适于生存并不等于善于生存,“适”是自然的趋势,“善”是人为价值判断;有聪明智慧的人类和吸食现成的寄生虫是同样的“适”,却不是同样的“善”,也可以说善不善的判断根本不适用于寄生虫。中国民族的生存至今证明了“适”,至于和其它民族较量以后,究属“善”到如何程度,则有非片言所能置答的了。
上文所说大部分是环境与文化如何先后影响民族的话,小部分则属于民族如何影响环境;我们发现民族所受者甚多,而所施者甚少。其次应当一论先秦而后民族对文化与制度的影响又如何。这方面的影响比较对环境的要大得多,不过十之八九也是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即其目的端在使修订后的文化与制度可以进一步的帮民族的忙,教民族得以在越来越逼窄的环境里,始终顺适,永久维持。我们不妨举两三个例子。走了样的中庸之道便是很好的一个。中庸之道原教我们一面“用中”而一面“执两”的,即执中而有权的,但秦汉而降,尤其是宋代以还,民族积极位育的力量趋于衰弱,其对于一切二元或多元的局面的反应,往往只有“左支右绌”或“左右做人难”之苦,而不复有“左右宜之”或“左右逢源”之乐,于是执中无权的种种看法,有如“天经地义”、“纲常万古”、“以不变应万变”……就应运而来。于是误解的中庸论与平庸的民族性终于成为两个互为因果的东西:哲学越讲不偏不易的中庸,民性便越趋于平凡庸碌;民性越趋于平凡庸碌,哲学便越不能不“修正”中庸之论,使不偏者愈益不偏,不易者愈益不易,如此往复推挽,构成了中国民族生活史里一个最不容易打破的恶性连环!
知足知止的观念也是很好的一例。初则逼窄的自然经济环境迫使我们不得不知足知止,继则本性上比较能知足知止的人口分子不免在竞存上多占一些便宜,少受一些亏累,终则我们认为知足知止是最合理想的一部分人生观,允宜垂为明训,千古不磨。从此环境越逼窄,生活越艰苦,能知足知止与甘心知足知止的人便越多,而知足知止的哲学便越发牢不可破,更从而繁育知足知止的人与增添环境逼窄和生活艰苦的程度一一不又成为一个恶性的连环了么?从先民自强不息、日进有功的人生观退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动不如一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生观,其间的距离真不可以道里计;然而这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极有来历的;变动了的民族性格终于“修正”了民族的处世哲学。
但是最好而最具体的一例是我们的畸形发展的家族制度。在任何情形之下,求生的欲望总是最强烈的。生命的发展有它的高明度,有它的博厚度,也有它的悠久度或绵续度。一个健全的民族生命是要求多方面的发展的:其个别的分子的种种努力则足以促进高明,增益博厚,造成巩固而灵活的社会团结,和光明而甘美的文明进步;而血缘的世代嬗递,便是悠久无疆的张本。我们的民族呢?大体乎庸,分子中私、愚、病、乱者特多,而奇才异禀者特少,既有如上述,则个别分子所能努力的方向与此种努力的造诣都不免受很大的限制,博厚高明的生命发展也就无从说起了。但上面说过,求生的愿望与生命的力量是抑制不住而总须觅出路的,博厚高明一路既因先天不足而一时走不大通,就只有走绵延悠久的一路了。二千多年来,我们的生命力事实上几乎是倾筐倒箧似的灌注在这一条路上。一个个人,尽管活上七八十岁,忙碌了一辈子,其实际的成就,在社会与文化看来,几乎是等于零,事业说不上,学问说不上,甚至于对别人的一些热闹、对自己的一些享受,也说不上,说得上的只有一点,就是在一脉相绳的生命上,他尽了一分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能事。这不能不说是一大事实。而促成这事实的文化的力量便是家族中心论与家族制度。时人喜欢说到“国格”与“民魂”,这类东西究属有没有,我不知道,但就这里所讨论的一点言之,真像民族有一种整个的活力与综合的心理,而此种活力与心理有它的自求多福的直觉,觉得既不能向高明博厚的方向发展,就只好向绵延悠久的途径进行。换言之,畸形庞大与笼罩一切的家族制度不妨说是民族心理的一个补偿,一个自卫机构,目的在把失诸东隅的收诸桑榆,否则岂不是就等于生命意志的消失与生命的放弃了么?还有一层值得提出的,就是家族制度和上文所说的两条文化生活的大路,事实上有密切的联系。生生不已,是自然主义最基本的部分;在个人与社会的二元之间,家庭是允执厥中之点;有了家族制度,这两条路就合而为一,并且取得了充分表达的机构。
上文把自然或环境、人或民族、文化或制度的三角关系说了三分之二;其余三分之一,环境与制度间的相互影响,我就不预备说了。因为这三分之一是大家最熟悉的。就环境对文化的影响言,地理学者与地理学派的社会思想家早已说得清清楚楚;而就文化对环境的影响言,则自理工学术昌明以后,到处可以看到例证,更自不言而喻。就历史( 历史研究:http://www.izjx.net/list-663.html )上中国社会说,大抵环境影响制度的地方极多,而制度改动环境的地方有限。民族对环境既但知一味的与一贯的作消极的位育,有如上述,它当然是拖了文化制度一致的顺适将就;环境既予取予求,民族与制度就将错就错,挣扎的机会无多,奋斗的努力更少;我们虽不是寄生虫,我们走的多少是寄生虫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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