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强在1900-1901年对北京的劫掠! 明清历史 紫金香电子图书馆
西方列强1900年夏对中国的武装干涉,用了两个根据来说明其正当性。第一个根据是国际法。国际法保护外交使团和驻外使馆,同时也保护侨居他国的外国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中国破坏了使馆不可侵犯的神圣性,毁坏外国财产,更不必说还有外国人丧命,依照国际法和通商条约,应当受到制裁并要进行赔偿。自1840年以来,欧洲列强常常把这些严格的法规强加给中国或者其他国家。与这一规范民族国家间行为的世界性法则相比,列强干涉中国的第二个根据并没有那么崇高威严,而且还有些含混不清。但对于各国政治家、士兵和传教士来说,其重要性丝毫不比国际法小。这就是传播文明的使命,是“白人的负担”。按照这一理念,北大西洋国家作为西方文明的代表,有义务和责任去晓谕世界其他地区文明程度不够的居民并设法改进他们的野蛮状态(注:有关这一论题有大量的资料,Edward Said的《东方主义》的批评目标就是它的普泛性。围绕着欧洲殖民主义和文明话语的联系而进行的历史( 历史研究:http://www.izjx.net/list-663.html )和历史( 历史研究:http://www.izjx.net/list-663.html )编纂问题的深刻讨论,见Michael Adas, Machines as the Measure of Me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9)以及Robert Young,Colonial Desi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但是,如果国际法、通商条约和传播文明的使命能够成为各国联合对华军事干涉的理论基础的话,它们那些非常世界性的要求对双方就都同样适用:中国政府应当遵守有关战时行为和平时行为的标准法典,联合干涉中国的列强同样也应当遵守。正因为这一点,当人们看到西方外交官、士兵、传教士和平民屠杀中国普通百姓,或者看到他们劫掠私人住宅和清朝王公住宅时,问题就产生了。对这些行为的质疑首先出现在一些日志日记和私人通信之中,而到1900年秋末和1901年冬天的时候,报纸杂志开始刊登一些报道,揭露对中国人进行的野蛮惩治以及在北京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劫掠活动。
本文将集中考察对北京的劫掠。首先讨论西方人各种不同的劫掠方式,并将与英法联军1860年对圆明园的劫掠进行对照,以便说明西方人在中国进行的这两次劫掠的具体差异。其次将考察这些劫掠活动使一些参与者产生的道德困惑。最后将概述在欧美发生的有关劫掠的论争,这将有助于引起对劫掠行为给当时的欧美人提出的某些根本性问题的关注。
“劫掠的盛会”
八国联军在解救了使馆以后,几乎立即就开始了劫掠。刚刚获救的外交官和传教士也在当天就加入到劫掠行动中(注:Rev.Roland Allen, The Siege of the Peking Legations. London: Smith, Elder & Co. Allen, 1901,p.231.)。遥远的《悉尼晨使报》用“劫掠的盛会”来描绘争先恐后疯狂抢掠的场景;而在劫掠现场的使馆围困的幸存者丁韪良(W.A.P.Martin),则将其形容为一场发生“在劫掠物品中间”的狂欢(注:Cited in Bob Nicholls, Bluejackets and Boxers: Australia Naval Expedition to the Boxer Uprising. Sidney:Allen & Unwin, 1986, p.111; W.A.P. Martin, The Siege of Peking. New York: Fleming H.Revell Co., 1900, p.134.)。这些描述表明1900年对北京的劫掠与40年前洗劫圆明园的情形很相似,外国军队和其他在北京的欧美人都陷入到抢劫的狂热之中,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场野蛮的劫掠盛会。有许多记载认为,几乎没有人能置身于这场疯狂的抢劫之外。
发生在北京的第二次劫掠最初虽与1860年的大抢掠极其相似,但仍然有某些不同。首先,没有人能像吴士礼(Garnert Wolseley)在1860年那样,敢于站出来说劫掠只是普通士兵的行为,与军官无关,从而心安理得地容忍了劫掠活动。第二,1860年的劫掠物品在博物馆展出时附有“来自中国皇帝的圆明园”一类的标注,而1900年的劫掠物品本身并没有附有类似的相应标注。考虑到在华欧美外交官与军人自称是在伸张正义,特别是他们一再宣扬的对“未开化的”、“野蛮的”义和团攻击基督教传教士和无防御的外国使馆的所谓“报应性质的正义”,这种对劫掠物品不加标注的做法多少有些令人吃惊。换句话说,人们本来可能会以为,一些博物馆收藏的1900年义和团事件期间取自故宫或者北京的藏品上,会有某些相关介绍。但是,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尔后,只有很少的物品在伦敦展出时带有这类标注(注:我在英国只发现两个标注提到1900年劫掠物品的买卖。其中一个标注写的是“中华帝国,1901年3月6日”,介绍说一个从北京围困中逃生的英国人通过史蒂文斯商行出售了一些物品。史蒂文斯商行1913年出售了一面中国鼓,据称是第三十九步兵团在义和团起义期间从北京缴获的。见伦敦国家艺术图书馆,拍卖行目录,23,ZZ。)。与19世纪60年代拍卖劫掠物品不同的是,1900年从北京劫掠的物品并没有在伦敦和巴黎的拍卖行进行过拍卖。
这种现象或许不难理解。首先,伦敦、巴黎和其他欧洲都市的大拍卖行当时已经开始采用一种新的命名法,这是一些艺术专家在1870年到1900年间创造的一种描述性语言。曾经在西方驻北京使馆及其相关机构中工作过的英国人卜士礼(Stephan Bushell),就是这些艺术专家中的一位。
劫掠物品上没有标识“1900·北京”的相应名称的第二个原因,就像前面谈到的那样,是由于劫掠在中国、美国和西欧都是一个重要的争议问题,并且引发了公开的辩论。下文将详细论述个中原因,需要在这里说明的是,由于围绕抢劫展开了争论,许多报道或者局限在有关劫掠的讨论上,或者致力于论证劫掠的正当性,而不太关注辨识劫掠来的具体物品。
无论如何,仍然有可能收集足够的材料,从某个方面来对这两次劫掠事件进行比较。比如可以从自然地理学考虑。1860年的劫掠基本上限制在圆明园及其周边地区,而在1900年,劫掠范围包括了整个北京城、颐和园,甚至直隶省内的每一个城镇。从大沽口进军北京路线上的天津和通州,几乎已被洗劫一空。还有,1860年的劫掠只持续了两三天,而1900年的劫掠从7月底攻占天津后开始,直到10月,北京的劫掠还在进行。在清朝都城以外,随着惩罚性远征逐步发展到直隶各地,劫掠持续的时间更长。
面对这一劫掠,仍然留在北京城内的中国人千方百计地保护自己。他们挂出租制滥造的日本、英国、法国或美国旗帜,希望能使自己幸免于难。也有人贴出用欧洲文字写的字条,或者请士兵写些字条,大意是他们家已经被掠夺过了(注:Bertram L. Simpson, Indiscreet Letters from Peking. Reprinted, New York:Arno Press & The New York Times, 1970, pp.326,339,341-346,349; Norman Stewart,My Service Days. London: John Ouseley,1908, pp.238-239;George Lynch,The War of Civilizations.London:Longmans, Green, and Co.,1901,pp.162-163;Stanley Smith,China From Within:or the Story of the Chinese Crisis. London: Marshall Brothers, 1901,p.128;Richard Steel, Through Peking''s Sewer Gate: Relief of the Boxer Siege,1900-1901.New York: Vantage Press,1985,p.55;H.B.Vaughn,St.George and the Chinese Dragon. London: Arthur Pearson Ltd.,1902,pp.120-121.)。还有这样的情形,一些人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便弄些标记,表明此处财产已经被某个欧洲人所占有(注: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Washington, DC,RG395,934,25 September 1900. Hereafter cited as NARA.)。但据辛博森(Bertram Simpson)说,房主即使张贴了表明他们已被洗劫的启示或者悬挂着侵略者的旗帜,“嘲笑着的抢劫者”常常还是会把它们扯下,毫不手软地进行劫掠。
毫无节制的抢劫持续了多日。但到8月底,联军的一些指挥官试图采取认真的措施来控制或者管理劫掠活动。人们普遍感到,除非恢复一定程度的秩序,否则就难以在中国市场买到维持对北京较长时间占领所必需的食品和燃料(注:NARA, RG395,944,12 September 1900;George de S.Barrow. The Fire of Life.London: Hutcheson and Co.,1942,p.64.)。像以往一样,又是英国军队率先将劫掠秩序化。英军总司令盖斯利(Gaselee)将军在给国防部的报告中解释,由于其他军队的指挥官容许进行劫掠,他被迫建立了一个将掳获物品拍卖并将其收入作为奖赏金进行分配的委员会(注:Stewart, Service Days, pp.241-242.)。与1860年的英军司令格兰特(Hope Grant)将军一样,盖斯利解释说,“在这场特殊的战争中士气低落的情况下”,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军队的“满足与纪律”。同时,他又声称“不了解在德里、勒克瑙和1860年在北京建立奖赏金的规则”。尽管他的话很可能是真的,但盖斯利似乎还是很顺利地组织了一个委员会,负责根据军衔和种族发放奖赏金。一般印度士兵得到的份额少于同等军阶的英国士兵,而印度军官则不论军衔高低,一律按英国准尉的标准发放(注:Public Record Office, London, War Office 28/302:28-29. Hereafter cited as PRO.)。
奖赏金本身通过官方授权的“搜查队”收缴劫掠物品,并在英国使馆里公开拍卖而筹集起来。到8月22日,拍卖掠夺物品似乎已经成为日常事务,其他国家的军队也知道了有关拍卖的消息。在现场的记者乔治·林奇(George Lynch)提供了为数不多的关于拍卖的记述。与1860年一样,拍卖进行得十分活跃。在开始的几天里,许多英国将军和驻华公使窦纳乐(Claude MacDonald)爵士都参加了交易。此外还有包括印度本土士兵在内的英国军队每一支团队的士兵,有日本、美国和德国的士兵,有使馆人员,甚至还有中国商人。尽管买家比1860年时要多得多,但拍卖价并不高,许多贵重物品,特别是皮毛的卖价,只有几美元(注:Lynch,War of Civilizations,pp.177-180.作为对比,Gartside-Tipping抱怨价格太高。见National Army Museum Archives, London,6902/3,no.2,p.22。但是,无论来晚的人如何看,Edmond Backhouse在1903年2月给G.E.Morrison的一封信中希望还会出现另外一个像解救使馆以后的机会,以便获得上好的毛皮。见Hui-min Lo(ed.),The Correspondence of G. E. Morrison.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vol.1,p.201。)。即使如此,诺曼·斯图尔特(Norman Stewart)将军还是觉得外国在华侨民和使馆人员出的价钱可能更为合算,他把他们称为“行家”(注:Stewart, Service Days,p.256.)。紧接着,其他通商口岸的外国侨民以及上海、香港的古董商纷纷前来参加拍卖,据说其中有人身负欧洲拍卖行和艺术商的委托(注:The Celestial Empire, 19 November 1900,p.617.)。此后陆续到达中国的后续部队也有机会得到贵重的中国古董。人们好像“从地球的尽头”赶来,加入到劫掠之中(注:Eliza Skidmore,China the Long-lived Empire. New York:The Century Co.,1900,p.196.)。到10月中旬,拍卖活动已经进行了将近两个月。除星期天外,每天都有交易,筹集到的奖赏金超过5万美元(注:See Peking and Tientsin Times, 18 October 1900.)。这一数字最终达到了33万美元,分配时每份为27美元(注:North China Herald, April 24,1901,p.784.分配份额如下:中将指挥官10份,将级军官8份,校级军官7份,上尉6份,中尉、少尉5份,准尉和印度军官4份,未受任命的英国军官3份,未受任命的印度军官2份,英国士兵2份,本土士兵(印度和本土)1份。)。
就像窦纳乐爵士后来所说的那样,奖赏金的分配有章可循,公平合理(注:The Celestial Empire,April 22,1901,p.4.)。这种分配奖赏金的做法还能把英国军队与参加远征的其他国家军队区别开来,这一好处在1860年时就已经表现出来。此外,它通过军阶等级制度重新加强了军队,使之避免了劫掠活动可能带来的道德混乱,同时又维持了白种英国人与印度本土士兵之间的明显差别。
不论是否理解英国这一“制度”的全部重要性,多数就此发表意见的观察家对它的印象都不错。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Smith)认为,与其他军队相比,这一做法还是“科学的”(注:Arthur Smith, The Punishment of Peking. The Outlook, 66(1900),p.497.),因为其他军队根本没有任何章法。美国随军牧师莱斯利·格罗夫(Leslie Grove)在给妻子的信中,这样评论美国军队的行为:“我们禁止抢劫的条令根本不起作用,违犯命令的人得不到惩罚,却得到了大量的好东西。”(注:United States Military History Institute, Carlisle, Pa.,Grove Correspondence, 22 August 1900. Hereafter cited USMHI.)事实上,直到1900年9月21日,美军司令查飞(Adna Chaffee)将军才开始采取措施。为了对付美军公然违犯美国陆军战时一般性条例的行为(注:据Wilson考察,劫掠行为违背了Francis Lieber教授于1863年制定的第100条一般性条例。见James H.Wilson, China.New York:D.Appleton and CO.3[rd]edition,1901,p.389。),查飞仿效英国,命令收缴所有劫夺物品进行拍卖,但其收入并没有被用做奖赏金,而是将拍卖“掳获财物”所得款项转入了一个“公共的非军事基金”,用于支付次年美军占领北京的部分费用(注:有关查飞决定的资料见NARA,RG203,entry 4,pp.54-56;查飞1901年3月8日的信见RG395,898,Letters Sent, 1900-1901。财政部的Ledgers of Emergency Fund Account,1898-1909一书中有关中国解救行动的资料表明,劫掠物品在华盛顿完成了最后的转化。)。
与这些处理劫掠物品的官方措施同时出现的,是“随时随地进行的”和“异常活跃的”街头市场(注:The Celestial Empire, 19 November 1900, p.617.)。和1860年一样,这种经营活动是法国士兵率先进行的。辛博森回忆说,由于风闻军官很快就要没收所有劫掠物品,士兵们宁愿非常便宜地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所以,当他们回到法国兵营的时候,口袋和上衣里就没有多少值钱的东西了。同样地,英国士兵也违背命令,在其兵营内出卖东西,而印度部队的士兵则把北京街头当成了商店(注:Simpson, Indiscrete Letters, pp. 372,374-375,415-416.)。随着中国商人和西方传教士也来进行交易,生意显然非常红火。一些买主甚至写信给他们的妻子,报告自己的好运气(注:Stewart提到了中国商店店主,见Service Days, p.257。Wilbur Chamberlain告诉他的妻子,他从传教士手中买到了中国的神像,他觉得可以用做很好的装饰品。见Ordered to China. New York:Frederick A. Stokes Co.,1903, pp.101-102。Leslie Grove提到从中国人那里买到很满意的东西,见USMHI,Grove Correspondence, October 11,1900。)。
当士兵和一般外国人在北京四处买卖掠夺物品时,军官则开始着手为他们的国家纪念馆和部队荣誉室收集战利品。就英国人来说,他们收集了一些缴获的欧制枪械,运送到伦敦、爱丁堡、悉尼和都柏林(注:India Office Records,London,L/MIL/7/16765,p.11.)。第四位威尔士亲王的廓尔喀人步枪队抢走了一口寺庙大钟和中国长城上的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后来被刻上“中国·1900年”的字样,砌在该团队在印度的司令部的墙上(注:Ranald MacDonnell and Marcus Macauley,A History of the 4[th]Pince of Wales''s Own Gurkha Rifles.1857-1837.Edinburgh and London:William Blackwood and Sons,vol.1,p.228.)。美国军队则将中国军队的武器样品、义和团的旗帜以及一尊中国战神关帝的塑像运送回国,放在西点军校刚建成的战利品陈列室中(注:NARA, RG395,944, Circular 4, September 24,1900. Chamberlain提到了战神。见Ordered to China,119。类似标注的物品还可见Earl McFarland, Catalogue of the Ordnance Museum,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West Point, NY: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Printing Office, 1929, p.41。该书内还有关于其他义和团战利品的记述。还可见Lloyd Leonard,Catalogue of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Museum (West Point, NY: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Printing Office, 1944),其中将与义和团有关的物品归于一类。)。此外,参战的第九和第十四步兵团在自己的徽记中加进了黄龙,并分别使用“满洲人”和“金龙”作为各自的新绰号(注:See the web Sites www.perso.hol.fr/~nguiffen/manchu.html (May 31,2001)and www. 25 thida.com/14 thinf.html(May 31,2001).)。
以这样的和其他的一些方式,从圆明园劫掠的物品所具有的那些意义就非常轻松地在1900年劫掠物品上表现出来。它们能够代表军队在秩序方面的重新建构(就英国和美国军队来说),同时也强调了有纪律的军队与无纪律的军队的差别。它们还可以被用来代表屈辱,代表趣味,代表鉴赏力,代表文明对野蛮的胜利,代表军事掳获物品的收集,代表团队的“传统”。然而,尽管1860年的劫掠物品和1900年的劫掠物品所代表的意义具有普遍性,但它们之间也还有着一些明显的差异。
举例来说,劫掠者可以认为他们得到的劫掠物品代表着使中国人“丢脸”的意义。但这并不是全部。在某些情形里,能够看出有的劫掠者对劫掠怀有一种更为复杂的态度。在现场的记者林奇以一种不屑的态度说:“在拿到一只中国茶杯或茶碟的时候,人们首先要先看看底部的标识,摆出一副明白其涵义的样子,然后摇摇头”(注:Lynch, War of Civilizations, p.170.)。这些人所要找寻的是能够提供物品可靠性和表明其价值的帝国统治日期的标识,对这些标识,卜士礼等人的有关著作中有着十分详细的记述。尽管林奇不了解这些标识的意义,但北京使馆里有些人对过去20多年里出版的有关中国艺术品的著作知之甚多,他们的确是“行家”。《伦敦每日快报》的一位记者曾经看到过使馆人员“在这场称得上是狩猎的活动中对猎物紧迫不舍”。他说:“和解救他们的人相比,他们有着决定性的优势,因为他们熟悉地方情形,知道值钱的东西在哪儿。他们就像进入了自己的‘地下室’一样”(注:Cited in The Celestial Empire, 14 January 1900, pp.55-56.)。《每日快报》的记者还多次提到英国公使窦纳乐的夫人。其中一则报道称,她收集的劫掠物品在北京给人印象最深,有87个装满珍宝的大箱子,据说她还声称“还没开始装箱呢”(注:Frederic Sharf and Peter Harrington,China, 1900. London:Greenhill Books,2000,p.243.)。
一方面是人们更加认识到中国物品的价值,一方面便是一些花样翻新的劫掠方式。或许最有争议的劫掠方式涉及李佳白(Reids)那样的基督教传教士,他们参与了北京及其近郊地区的劫掠活动。有些报道说传教士占据了北京的王公富人的住宅,并打着为贫穷的中国教民募款的旗号,把其中的东西廉价出售(注:See Simpson, Indiscrete Lettters, p.374; Steel, Sewer Gate,and Martin, Siege, p.135.)。除了这些“受灾物品大贱卖”以外,美国传教士还发明了另外一种掠夺方式,就是到教会受到攻击或者遭到破坏的乡村地区去进行纳贡远征。起初,这类活动是在美国军队合作下进行的。第一次似乎发生在9月20日。在这一天,传教士梅威良(William Ament)和满乐道(Robert Coltman)跟随第六骑兵队的一队士兵来到北京郊区的一个村庄。梅威良指认了义和团活动的一些迹象。向被他认做是基督徒的一些中国人表示同情。随后,他显然批准了这些中国人去抢劫村中几户人家的财产。这支部队的指挥官福赛斯(Forsyth)上尉对此表示反对,坚持要返还这些财产,否则他将立即返回北京(注:NARA,RG395,913,no.19.)。类似的一些事件引起美军指挥部里一些较高级别军官的不安,感觉自己正在被传教士所利用。例如,迪克曼(Dickman)上校在军官战斗日记中写道:“这些传教士领这些部队去,可能是想给当地人留下他们可以支配洋鬼子军队的印象,来为他们以后的活动服务”(注:War Department, Reports on Military Operations in South Africa and China. Washington: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01,p.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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